几乎任何买卖不能成功的原因都是因为价格谈不拢,同样的道理,几乎任何买卖能够成功的必要前提则都是价格谈得拢。
不过,丰臣家要找京华定制军舰,在船体本身这一方面固然是不成问题的,但舰载武器方面多少还是有些价格之外的麻烦需要规避。
实际上,大明的律法在大致程度上算是大陆法系,也即成文法,对于私权利的讲究的是“法无禁止即自由”,而大明并没有针对日本做出铁器禁售或武器禁售。理论上,高务实的确可以向日本出售任何武器,包括火枪火炮。
为什么没有针对日本的禁售令?因为日本位列太祖皇帝所定十五个“不征之国”其列,且日本朝廷官方与大明的关系还算不错。
是的,虽然倭寇问题烦了大明百余年,但倭寇问题本身是日本海盗与大明海盗的私下合作,与日本朝廷(实为幕府)没什么关系。甚至在幕府相对强盛的时期,他们还协助大明清剿过倭寇,只是室町幕府……过于拉胯,所谓的强盛时期着实是太短罢了。
“不征之国”这个问题自从高务实“出道”,一直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他的桎梏枷锁,很是坏事。
这十五个国家是有排序的,顺序分别是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苏门答腊、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齐、渤泥。
这其中有些国家已经自然消亡,且不去说。单是安南,当年朱棣出兵的理由都是靠“天赐”,具体原因前文有述,就不重复了,总之他是打着为陈氏王朝复辟的大旗出兵的。至于后来为什么直接占领……因为陈家被反贼杀绝嗣了啊。
后来高务实出兵就更麻烦,他是靠着引蛇出洞加栽赃,然后又只用私兵加土司狼兵完成的征服,全程没用一个大明的经制之军。这个做法,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避开朱元璋这个“不征之国”的设定。
“不征之国”这个设定和朱元璋某些其他安排类似,犯了“目光静止”的错。换句话说,在朱元璋在世当时,不去攻打这些国家的理由是充分的。问题在于当时的情况到了一段时间之后不可能不发生改变,但朱元璋根本不考虑这些可能出现的改变,直接一道祖制丢下来就禁止了,于是朱家的子孙后代们即便能力上可以征伐也只能干瞪眼。
洪武时期,大明朝廷的主要精力在于恢复生产,维护好内部统治,再加上当时的主要打击对象仍旧是北方的蒙古部落,这些“不征之国”实际上原本就没精力去征。
《皇明祖训》修成颁行之后,太祖朱元璋要求后嗣帝王都要严格照准执行,实际上还是有些担心开疆拓土的诱惑导致后嗣帝王们忽视了北方的威胁,去打那些僻在一隅的小国。朱元璋大概认为这是浪费民力的愚行,因此一禁了之。
洪武四年,朱元璋在上谕中说道:“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輙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
如隋炀帝妄兴师旅,征讨琉球,杀害夷人,焚其宫室,俘虏男女数千人,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
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
以上就是朱元璋对于设定“不征之国”的解释,简单地说就是“打起来不方便,打下来又没用。”所以不打,合情合理。
不过,仔细看一下朱元璋的原话就会发现,他其实还是留了后门的:“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那么,如果“彼为中国患者”,是不是就能伐之了?理论上应该是。
到了这里,关键因素就转变了,变成了如何定义“彼为中国患”。
杨广打高丽的理由和李世民打高丽的理由其实是差不多的,比如李世民就说了:“今天下大定,唯辽东未宾,后嗣因士马盛强,谋臣导以征讨,丧乱方始,朕故自取之,不遗后世忧也。”
瞧瞧,对于李世民这样的开拓型皇帝,当他要决定讨伐谁时,其思路并不是彼国已经在“为患中国”,而只是“不遗后世忧”。相对来说,朱元璋的思路就过于保守了一些,似乎真的认为“处中国而治万邦”是绝对的真理,未曾设想过时移世易之下的局势变化,以及这些变化是不是都能“以不变应万变”。
当然,以朱元璋当时所面临的局面,这么做说得过去。例如朝鲜,它在元末是有投机倾向的,不过李成桂夺权以后有几个隐患。其内部政治力量有待整合,外部又有倭寇滋扰,他在位期间是搞定了倭乱,对明朝采取的措施是以小事大,表现得十分恭顺。
这种恭顺一来源于明朝强大的军事力量,二是是为了借助明朝的声势来维护自己的统治——实际上早在洪武二年,高丽王朝就已经派遣使者来入贡了,李成桂夺权建立朝鲜之后,还被朱元璋以篡位名义扣住朝鲜国王的帽子不少年。
至于安南,当时的政治觉悟也是很高的。洪武二年,壬午,安南国王陈日煃遣其少中大夫同时敏,正大夫叚悌、黎安世等来朝贡方物,因请封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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