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推这个制度,后世有人将之看做是某种程度上的皿煮选拔制,但本书前文中对此已有所述,总结起来就一句话:至少有明一代的廷推与皿煮基本没关系。
不过大明一朝还是很喜欢用推举这个手段来展示官员得位之正的,于是廷推就与类推、部推、敕推一起,构成了明代官僚铨选最重要的部分。
理论上来说,廷推的推举对象通常是大九卿和巡抚,而参与者是阁臣与大九卿。以参议推升之官员票决的结果,作为皇帝参考的主要依据。
这与类推(参与者为吏部,推举在内六品以下与在外五品以下官员)、部推(参与者为吏部,推举小九卿、方面[如兵备道]、知府等)、敕推(参与者为九卿、科道,推举阁臣、吏兵二部尚书、总督)相结合,形成了公意表达的递升。
考虑到科道官僚的选举亦参照公意,明代的铨选同时在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公意表达的循环,并凭此作为对抗皇帝特简的办法——皇帝拒绝廷推结果,实际上是间接否定部推、类推的结果,并可能影响敕推的合理性。
这么一说明,诸位看官可能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推荐阁臣不是应该叫敕推吗?
是的,正式来讲的确叫敕推,只是后来这两者有合二为一的趋势,慢慢的就都以廷推来一概而论了。
这种推举制度之所以能形成并且延续下来,其实有两点最根本的原因,这两个根本原因都出在皇帝身上。
其一是,推举制度方便省事。这个其实很简单,满朝上下那么多臣子,作为皇帝而言,他可能连“全部认识”都做不到,遑论知根知底了,因此有些职位并不一定都要仔细考虑。让大臣们拟定几个人选,大致差不多的就可以了。
这有点儿像后世的人们用电脑,当懒得动脑子、或者面对无关紧要的问题时,电脑会为人们推荐几个选项,人们只要作个简单的选择就可以了,相当体贴。而对皇帝而言,推举出来的这几个人选可能在他的印象中都差不多,用谁不是用?
从这一点上来看,还能顺便想明白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明代中后期的内阁阁臣绝大多数都有“帝师”经历(这里是指做过日讲官)。
答案很简单:你做过日讲官,皇帝对你印象比较深刻,至少大致上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那你相较于其他仅在皇帝脑海中存留一个名字作为符号的官员来说,优势当然大了无数倍。
推举制度可以形成并延续至今的根本原因之二,则是对于皇帝而言,这种制度并未削弱皇帝的人事任免权。
这是该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引起误解的一个地方。事实上,明代的廷推其实只是个推荐过程,而并非参与讨论和推举的大臣们有最后决定权。关键的决定权始终还是在皇帝的手里。
之所以容易引起误解,是因为在后世的现代社会中,实行君主立宪的皿煮国家也会搞这一套。譬如英国女王,不要说英国本国的首相,就是前几年的澳大利亚总理已经选出来了,但也必须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批准,才算是正式生效。
当然了,英国这个做法基本已经只是法律上的一个形式而已,还从没听说过“从善如流”的女王陛下有不批准的时候。
然而在大明就完全不同了,最大的差异也是两点:
一则廷推所推举出来的人选不会只有一个,通常是两、三人,而最后由皇帝做最后定夺。换句话说,即便你入围了,成为了被推举的人选,也不是说那位置就已经是你的了,你还是有竞争者存在的。
再对比英国来看,你肯定没听说过近现代社会还能推出两、三名英国首相候选人,然后再让女王来选的事情吧?假设真有这种情况的话,你还会觉得英国女王只是个摆设吗?
二则廷推的人选是可以被驳回,甚至被直接跳过的。这一条本书前文有述,此处只简单举例:嘉靖时的张璁就是被中旨特简入阁,隆庆时殷士儋也是中旨特简入阁,这都是跳过廷推的例子。
至于驳回,也是有的,原历史上的朱翊钧就干过这事:当时顾宪成任吏部文选司郎中,掌管官吏班秩迁升、改调等事务。万历二十二年,朝廷廷推内阁大学士,顾宪成提名的人都是朱翊钧所厌恶的,于是触怒了皇帝,被削去官籍,革职回家。而那一次的廷推人选也被皇帝驳回,要求吏部重新拟定。
所以综上所述,廷推作为一种制度来说,其象征意义更大一些,真正的最终决断权始终掌握在皇帝的手里。
当然这并不是说廷推就不重要了,恰恰相反,廷推的重要性还是很高的,甚至可以说意义重大。
这个意义的来源,在于明代士绅对于公意的坚持——“天子不能夺之公卿大夫,公卿大夫不能夺之愚夫愚妇”。
这种思想,使得皇帝的独裁始终处于一种在道义上不被接受的状态,因此哪怕是天下至尊的皇帝,贸然对抗公意也是很危险的。
传统中国的政治期许,在于希望皇帝劳于求人、逸于使人,而非威福自专、权不下移。而在官僚系统高度体系化的明代,皇帝本身就是官僚系统的最重要的齿轮,因此他对于官僚集团达成的公意通常都必须抱持肯定态度,因为如果他否定其他齿轮的意志,就可能导致官僚系统运转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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