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好人得到善报,不给坏人活到天长地久的机会……周鸣的这份初心,是非常好的。
舆论上也是支持的声音占据多数,认为创神科技,是Z国最有责任感与良心的公司。
可是把设想转化为实际行动,变成一项可以持续运行的制度,具体的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
至少有三大关卡,挡在创神科技面前。
一个、坏人如何定性?
如何确定一个人是真的坏蛋?
虽然周鸣拿出了一个鉴定标准,比如罪犯、奸商、贪官等这些群体,都属于坏蛋,都排除在延寿服务范围之外。
可是罪犯也分很多种。
有些罪犯可能是目睹老婆出轨,出于激愤、怒而杀人,被怒火冲昏头脑所致。
还有人由于脑中没有法律观念,出于江湖义气,替朋友出头,帮朋友打架,失手杀人,锒铛入狱。
另外是包庇窝藏犯了法的亲人,被判了包庇罪。
以及酒驾撞人,制造伤亡惨重车祸的司机,最终悔恨不已。
以上这些情况,都包含“无知大意”、“冲动盲目”以及人性弱点导致的犯罪,都有“非故意”、“不得不”的成分在内,成了许多人要交的学费。
这些罪犯,难道也要一棍子打死,加入到黑名单中?
还有奸商群体,他们中有很多人在赚取第一桶金的过程中,确实沾染了一些原罪的东西,后来金盆洗手,洗白自己,良心重新长了出来,成了模范商人……他们要不要加入黑名单?
至于贪官群体,其实贪官不等于坏官,很多贪官能力出众,为人民办了很多实事好事,只是又无法克制个人的私欲,便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为自己谋取了些许利益,成了“能官”与“贪官”的合体。
不少贪官,由于为国家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以致于让许多人维护和怀念他们,产生了“功过相抵”、“放他们一马”的想法,更有三观不正的,可能会说“同XXX的贡献相比,他贪的那点钱算什么?那是他应得的报酬!”
在许多实用主义者眼中,只要某位官员能干,贪点小钱,完全在容忍范围之内。
不过在周鸣这里,对于贪官群体,他确实是一棒子打死,确实是零容忍,只要是贪官,就全部加入黑名单。
为什么?
因为既然你当了官,为人民服务就是你的本职工作,态度积极、勤恳能干也是对你的基本要求……这两项不是拿来讨价还价的东西。
更何况公务员的待遇不低、老了有保障,更重要的是拥有地位、受人尊敬,这种情况下还要去贪、还要伸手,那简直是欲壑难填、变本加厉!
不打压下去,他们恐怕会翻天!
所以对于贪官群体,必须划清界限,坚持零容忍态度!
二个、坏人信息如何收集?
创神科技这边建立了黑名单制度,但黑名单中的坏人信息,如何收集?
比如说罪犯,创神科技希望收集到所有罪犯的信息,存入到资料库中,用于审核筛选,排除那些不合格的人员。
可是罪犯的资料从何而来?
只能是从国家公安系统的档案库中而来。
但问题是,创神科技只是一家民营医疗机构,有什么资格,去调用公安系统的档案库?
当然,以人工智能源依的能力,不管什么样的档案库,她都能拷贝一份出来,供创神科技所用……但这种非法做法,国家怎么可能容忍?必定会严厉反对!
除非与国家建立合作关系,获得公安系统档案库的查询资格。
关于这件事情,周鸣已经派人去跟有关部门谈判,希望拿到查询权限。
不过,国家有关部门点头同意的概率,相当之低,不太可能同意。
为什么?
创神科技只是一家民营公司而已,有什么资格参与公权力的行使?有什么资格干涉国家的治理……这已经明显越界了。
甚至在任何政权掌控力强的政体中,都不会允许出现创神科技这样的公司,在国家的治理上,起到呼风唤雨一般的作用……那会变得十分危险,会超出掌控范围。
而没有国家的积极配合,创神科技想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收集所有坏蛋的个人信息,那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三个、法律方面的限制。
实际上,创神科技现在做的许多事情,国家方面还不知如何应对,尚没有相关的法律出台,进行规范和安排。
比如说“延寿医疗技术”,法律还没有做出规定,这项技术到底合不合法?是否允许推出,延长许多人的寿命。
如果法律规定“延寿”合法,创神科技的延寿服务,可以大规模推广出来。
如果法律专家认为“延寿”技术会加大社会不公,会引**理道德问题,会导致人口骤增、资源压力加大,故而严令禁止,创神科技的延寿服务,就会立刻被打上封印。
另外创神科技要建立的“黑名单”,拒绝为“坏人”提供延寿服务,实际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说,这属于消费歧视,是一种违法行为,创神科技没有资格拒绝那些有能力申请延寿服务的客户——哪怕他是坏人。
创神科技既然是一家面向公众的医疗公司,就必须提供对所有人都公平公正的服务!不得歧视任何一位客户——哪怕他是坏人。
所以在法律法规方面,创神科技的限制性做法,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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